案例事實
公司因結束營業而進行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之整理,當事人經老闆同意後,拿取部分辦公用品及民生用品,但事後老闆卻反而認為當事人未經同意將公司物品帶走,進而向警方提出侵占告訴,使當事人面臨刑事責任。
處理經過
律師協助當事人釐清拿取物品之經過及雙方當時之約定,並整理雙方對話紀錄、公司結束營業之情況,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是基於老闆同意而取得物品,經律師協助進行刑事答辯及提出證據後,最終檢察官採納我方主張,對當事人為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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